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YCSY2026-2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50000.00元,招标人为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动脉硬化检测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且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的不需要提供)】;

(2)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医疗器械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信息),所投产品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产品备案信息)一致。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

时间:2026年10月15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件报名。

发送内容包括:

(1)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投标人单位名称;

(3)联系人及电话;

(4)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

(5)统一信用代码;【以上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即可】

(6)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9)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SY2026-207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动脉硬化检测仪,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到货,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