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医院迁移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Y-ZB-2026-011)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白山市人民医院迁移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833万元,招标人为白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编号:CY-ZB-2026-011

项目名称:白山市人民医院迁移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98330元

采购内容:白山市人民医院迁移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①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磋商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以下材料报名申领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证明是本单位法人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出后不退。逾期购买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白山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