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CGR24041501生活超市公开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受ZYCGR24041501(招商单位)委托,就 生活超市公开遴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经营方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活超市公开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XHTC-FW-2026-0550

3. 招商单位:ZYCGR24041501

4.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5.经营内容名称、面积及地点

序号 经营业态 房屋位置 面积

(约m²)经营内容及经营限制

1生活超市沁园公寓底层北侧SP-05商铺117.4生活超市(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生鲜等)

(1)本项目经营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说明:场地使用费及管理服务费为含税价。场地使用费起始价为 9.30 万元/年(见第 四章“六、运营商应承担的费用”),由意向经营方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最终以成交 报价为准;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成交的场地使用费报价计算(履约保证金=3个月场 地使用费,装修保证金=1个月场地使用费),具体金额由招商单位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书面 确认。

(3)经营范围:按上述经营业态指定的内容。若需提供其它经营项目须经招商单位审核同 意后方可经营。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遴选公告期不少于10日。

1.意向经营方报名前告知事项:

1.1在园区用房中,无论已公布遴选或尚未公布遴选的服务项目,其规划中同类型服务经营 项目数不限于目前已有项目数,在实际遴选或经营管理过程中招商单位将根据需求、以及行 业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各意向经营方须服从招商单位管理,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1.2招商单位或国家政策发生重要变化或需要进行规划调整的,意向经营方需服从遴选方进 行的业态及规划调整。

1.3凡参加本次遴选的意向经营方均视为认可该项目房屋的物理现状(毛坯)及自行装修投 入的风险;房屋权属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不接受有以下情形的意向经营方参与本项目:

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2.2不接受在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项目进行过程中仍然与招商单位有纠纷者不接受在招商 单位以往遴选项目中,存在违反遴选合同约定、拖欠场地使用费或合同到期后未按招商单位 要求清退房屋等违约行为者响应,如果前述人员以其他人名义报名响应的,一经发现,作无 效响应处理。

2.3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任一种或多种 状态的意向经营方。

2.4(1)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承诺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12 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保 存。

2.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意向经营方资格证明材料及要求:

(一)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 由经营者签字确认):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 与响应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经营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经营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个体工商户 无公章的,由经营者签字确认)

(4)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经营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近5年至少具有2个同业态项目业绩,需为经营方自身业绩,如使用其他单位业绩 (包含加盟品牌方业绩)不予认可。

(6)经营方使用加盟品牌参与本项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 授权。响应本项目的意向经营方,应具备(或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承诺成交后依法办理并 取得)与其所响应经营业态相适应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及从业人员资格(资质详见第四章 “四、经营资质要求”)。响应时已取得的,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尚未取得的,提供书面承 诺,承诺成交后、开业前以所成交对应商铺为经营场所依法取得第四章“四、经营资质要求”

列明的、与其拟经营内容相适应的全部许可、备案及从业人员资格并将取得情况报招商单位 备案,未按期取得或未如实报备的,招商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已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遴选文件发售信息:

1. 遴选文件出售时间:从2026年10月13 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遴选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

3.遴选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4.遴选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5.意向经营方购买遴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5.1意向经营方营业执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 体工商户无公章的,由经营者签字确认):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未购买遴选文件的意向经营方无资格参与本项目遴选

五、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下午4:00,过期不候。

勘查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踏勘现场的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意向经营方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0月23 日 13:30-14: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苏州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