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磁冷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编号:JLS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磁冷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37550.00元,招标人为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磁冷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磁冷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陆丰市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磁冷水表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陆丰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如有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陆丰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