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媒体短视频宣传服务(具体详见 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 内容)

2.3项目编号:SQSSY (2026)009;

2.4服务周期:一年;

2.5最高限价:250000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磋商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及内容)

2.8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距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不足1年的新成立企业,若无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成立年份算起的财务 报表或公司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或租赁 合同)及专业技术人员证书;2、投标人自拟的承诺书;以上2项,提供其一即可。);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或免税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 10日——2026年 10月15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 30-17: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4.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时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