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低空经济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方经济开发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海南省东方市低空经济创新示范基地项目 (一期)勘察(项目编号:HNJY-2026-08-04)组织竞争性磷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磷商。有关事项如下:
1.建设内容及规模:
1.1、项目名称:海南省东方市低空经济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勘察。
1.2、招标范围: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1.3、本项目控制价:¥515617.05元,超出此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4、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提供资质证 书);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注 册执业证书及2026年6月至今在本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 算);
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10、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11、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13、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
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带有水印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 项目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请发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获取。
3.磷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4.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4.1、递交时间:2026年11月3日11时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11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