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绿能(勐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 5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公开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DZOG2026185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曼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 5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云绿能(勐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1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曼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 5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曼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5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第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景洪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景洪市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曼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 5 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云绿能(勐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曼外光伏发电项目35kV 5号集电线路技术改造。

2.2项目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混镇。

2.3项目基本情况:

2.3.1光伏电站概况:曼外光伏发电项目地点位于勐海县勐混镇,调度命名:曼外光伏电站,额定容量70MW(AC),安装容量为73.416MWp(DC),规划总用地面积87.32hm²,根据地块可利用面积大小布置光伏支架,规划布置21个方阵,均为固定支架方阵。本工程和益州光伏电站共用益州光伏110kV升压站。本项目新建一台容量为70MVA的主变压器,满足终期容量的送出。经1回110kV 线路接入110kV 勐海变。

2.3.2本工程需对曼外光伏电站35kV 5号集电线21号箱变-2号电缆分支箱跨高速公路段实施技改,在建勐打高速公路两侧各新建一基35A-J4-24单回耐张塔,将原35kV直埋电缆开断后接至本次新建的两基终端塔上,新建架空线约0.25km,新建电缆排管通道0.07km,同步完善线路接地、防雷、警示防护、光钎熔接等附属设施。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投资估算:130万元。

2.6采购范围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造,项目内容包含现场测量、施工图设计、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负责线路路径跨越协调工作、征租地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投入运营。

2.8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均需满足)通用资格条件)

3.1.1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谈判截止前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谈判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如果模糊不清或没有体现时间,则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谈判申请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谈判申请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3.1.4安全要求: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各成员方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谈判申请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

(1)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承装三级、承试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已新换证或办理延续的,可提供电子证照)。

(2)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谈判申请人或联合体谈判申请人施工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谈判申请人业绩要求:

(1)独立谈判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其中:①如以独立谈判申请人身份参与的提供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②如以联合体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提供至少1项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及1项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

(2)联合体谈判申请人:

谈判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含施工)业绩。

谈判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35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含设计)业绩。

联合体谈判申请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程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谈判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谈判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谈判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

(3)谈判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电气或机电或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谈判申请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特别说明:以上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同时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谈判申请人自行组成,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谈判申请人自行确定。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谈判。

3.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必须提供书面承诺)。

4.公开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公开谈判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持以下资料获取公开谈判文件:

4.1.1.1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

4.1.1.2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公开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公开谈判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6年10月20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2日17时30前

4.2公开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为保证谈判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 时3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0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景洪市

5.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谈判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完成现场递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