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纳维智造有限公司生物碳基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2026ZBGC-28)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
一、招标条件本生物碳基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00万元,招标人为遵义纳维智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物碳基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2501- 520383-04-01-
215364(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纳维智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遵义纳维智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生物碳基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物碳基固态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4695.00平方米(约232亩),总建筑面积约103259.519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约90788.2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 原材料成品仓库、实验楼及其它公铺设施。该项目采用“以竹代塑”技术将竹粉原材料加工为生 物碳基电池核心材料。本项目建设投资30亿元,建设目标为一条年产约4.2GWh的生物碳基固态 (含一条年产140吨纳米晶生产线)电池生产线和一条年产约530套二次数据中心专用不间断电 源综合系统生产线。(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新蒲经开区财富路北侧、上海产业园1号路西侧地块。
2.4
计划工期:勘察周期为4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24个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 发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技术规程,满足工
程设计、施工及专项审批需要;勘察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承包人对勘察成果质量依法承担终身责任。
(2)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4)设备材料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6安全要求: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以及招标人安全管理标准、规范、规程;杜绝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杜绝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杜绝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杜绝 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雾缺陷”投用。
2.7 项目总投资: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定为【3000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800】 万元;设备购置费预估约【244200】万元;建安建筑工程费预估约【55000】万元,最终结算价款按总承 包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9 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承包范围包含红线内全部勘察(不含测绘)、规划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全部材料设 备采购(含甲指乙供设备),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双方 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2)其他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需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内的整改工作、与后续工艺设备安装单位工作的协作配合、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本项目是勘 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承包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 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 容进行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
(3)造价要求: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同时,实现限额设计、限额建造。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11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联合体成员各方均 需提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 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勘察方提供)
(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 设计方提供)
(3)施工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①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钢结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 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未经批准随意更换,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且为投标企业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 勘察、设计负责人岗位)。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 本单位;项目勘察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 纳凭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勘察方提供)
(3)设计团队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
录)。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 凭证扫描件。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各1 人,均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4)项目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施工方须提供):
①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 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未经批准随意更换,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 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企业本单位 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③ 其他项目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需为投标企业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 )。
3.4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须提供2023-
202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 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2)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4)投标人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联合投标单位不超过 3
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 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④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成员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 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⑦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 的所有成员)。
3.6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23
年9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
3.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 人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或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书或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
(1)线上获取: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26 年10月 19 日 09 时00 分至 2026 年 10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料接收邮箱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 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份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报名资料接受邮箱。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申请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 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向投标申请人回复审核情况,投标申请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递交资料。
(2)线下获取: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26 年10月19日 09 时 00 分至2026 年10月2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如下加盖企业鲜章的资料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 提供授权委托书);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00 元/份,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4.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视为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办理,联合体其他成员不再单独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5.3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11月10日 09时 00 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