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肉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肉类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5万元,招标人为来宾市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肉类一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肉类:
项目名称: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肉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5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来宾市第一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鲜 肉类一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配送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 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 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3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50元/份,本项目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 托时需提供,明确委托时间及职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