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生态移民规划展馆物业服务(2027及2028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6-ZC-089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生态移民规划展馆物业服务(2027及 2028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诚通创远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生态移民规划展馆物业服务(2027 及2028年度),项目地点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域内,建筑面积约1700㎡(包括办公区、 展馆区、活动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次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外围环境清洁服务;外围 道路清扫服务;运管及客服中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运管及客服中心保安、保洁、接待、 绿化养管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生态移民规划展馆物业服务(2027 及2028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生态移民规划展馆物业服务(2027 及2028年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 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 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开标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 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 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 2026年至少 1 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 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打印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 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网上领取
人民币:¥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