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信息公告&上海市东方医院人体成分分析仪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体成分分析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东方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壹台

项目预算:人民币15万元

项目交付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如果供应商为报价货物制造商,且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 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如果供应商为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 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3)提供报价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 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中的规格型 号保持一致;(报价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

(4)为报价货物制造厂家,或具备合法代理资质的经营销售企业;

(5)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休息日和节 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采用微信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 性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 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6.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