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SJWDL2026-03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招标条件本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36.27万元,招标人为许昌市魏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许昌市魏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SJWDL2026-038

2、项目名称: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农业示范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693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81.33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800亩温室大棚的建设,具体涵盖约469335.68㎡拱棚温室、53333.60㎡配套硬化及相 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对2000亩土地实施全面改造等工程建设。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以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00%;

设计费: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1%;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全部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各专业 施工图及深化设计、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及竣工结算文件编制, 协助配合报批报建,完成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备案、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 保修修复等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周期,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9、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

施工: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 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 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以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 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 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 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3业绩要求:2023年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 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 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 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具体要 求详见通知内容;投标人不能使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 常的资质(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为联合体成员承担专业对应 的资质)承揽本工程,投标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 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

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或其设计类无法查询显示的)”,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3.6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0月16 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领取文件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到郑州市现场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