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1ABZ1AB)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的算力租赁服务,包括提供独占的算力服务器,并提供配套的大 模型部署、算力托管、网络、电力、制冷、基础运维、安全保障、故障处置及技术 支持等全套服务,支持算力资源的弹性扩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3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 在暂停期内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于 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算力租 赁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 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合同价 款、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2026 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 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 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 15 日 17时00分到 2026年10月 21 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 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 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 26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七、其他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所需资金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算力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算力租赁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算力租赁服务,包括提供独占的算力服务器,并提供配套的 大模型部署、算力托管、网络、电力、制冷、基础运维、安全保障、故障处置及技 术支持等全套服务,支持算力资源的弹性扩容。

2.3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租赁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算力租赁设备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并通 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10年算力服务。

2.5服务质量:合格,并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6500000元,其中租赁期第1-5年的最高限价为1000000元/年, 租赁期第6-10年的最高限价为300000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3.3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 在暂停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于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算力租 赁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 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合同价款、 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2026 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 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 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 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 15日至2026年10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

4.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 明;

(3)营业执照;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 日9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