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威海市分行选定劳务代理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JZB2026-020)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选定劳务代理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威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保险、服装、税费、验收及知识产权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服务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每位服务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水平。我单位共需 3名服务人员,其中:办公室工勤岗 1名,1名驾驶员提供车辆驾驶服务,协助乳山市住房维修基金办公室工勤岗 1名,以提升服务效能及服务质量。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定劳务代理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选定劳务代理服务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6投标人需提供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威海市分行(招标人)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10月 20日 17时 00分到 2026年 10月 27日 17时 00分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企业须通过邮件形式提供所报项目名称、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投标人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并电话确认。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13日 09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11月 13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威海市

七、其他(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