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77-F260916-3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聊城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聊城市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一:聊城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002)包二:聊城市人民医院综 合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一:聊城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须为在司法行政机关合法登记并存续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没有被吊销、停业整改、异常经营的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3年内,律所及拟派驻服务律师无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
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6.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 月);
7.具备独立承接本项目全部法律服务的能力,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
(002包二:聊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须为在司法行政机关合法登记并存续的正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证,没有被吊销、停业整改、异常经营的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近3年内,律所及拟派驻服务律师无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
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
6.近六个月内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 月);
7.具备独立承接本项目全部法律服务的能力,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7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24日 0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并备案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直接获取地点:山东聊城市;2)电汇方式:请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及投报内容、联系人、 联系方式及接收采购资料的电子邮箱、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将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 文件售价:300元/ 份(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逾期获取者不予接收, 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聊城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聊城市
七、其他
1.本项目预算金额:包一:16万元,包二:20万元;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但配备人员不得交叉,如有交叉所有包均按无效处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