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长春市精诚大药房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TC-FW-2026-142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精诚大药房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精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2家入围单位,为长春市精诚大药房提供医疗器械(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
规格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精诚大药房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精诚大药房医疗器械供应商入围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提供承诺;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