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HNDY2026-08-0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1、2、3、5标段(最高限制折扣率)均为:95%;4标段招标控制价:牛奶、酸奶:1.70
元/袋/150ml;面包:2.70元/个/70g,招标人为洛阳市集贤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Y2026-08-03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1、2、3、5标段(最高限制折扣率)均为:95%;供应商对所投标段进行折扣
率报价。供应的货物价格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
区)(https://fgw.ly.gov.cn/jgclz/)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中公示
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洛
龙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公示的同期、同品质、同品种均价为基准价;如价格菜篮子专
区价格与询价单中价格不一致时以最低价格为准结算;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及洛龙
区“校园餐”食材询价单中未公布的品种,以洛阳市大型商超同期、同品质、同品种货物最
低零售价为基准价。4标段招标控制价:牛奶、酸奶:1.70元/袋/150ml;面包:2.70元/
个/70g。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洛阳市集贤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果蔬、肉类、干菜、
调料、五谷、奶制品等副食品的统一采购及配送。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及地点供应餐厅所需食
材,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
可追溯产地。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供货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食材种类、数量、规格、要求等,每日
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段配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或省市政府部门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为共5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果蔬、蛋、豆制品、水产、冻品等;二标段:
猪肉等;三标段: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禽类;四标段:牛奶、面包等;五标段:干菜、
调料、五谷杂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持中标(成交)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
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一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
体工商户);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
工商户);(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生
猪定点屠宰证书;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
记证(个体工商户)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及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
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
并须承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
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体工
商户);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响应
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标段: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店登记证(个体工
商户);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
户)。(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往前推
算三个月内无任何犯罪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
中毒、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并保证所提供
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食品安全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
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8采购人拒绝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
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
2.1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2邮箱获取: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
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邮
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购买采购文件账号;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缴
纳标书费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