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召陵区青年镇裴王小学及周陈小学联合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地区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M-KJ-20260811
2、项目名称:召陵区青年镇裴王小学及周陈小学联合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召陵区青年镇裴王小学及周陈小学联合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为师生提供大宗食材供应;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4.2.供货、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
4.3框架协议服务期限:1年;
4.4.服务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4.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学校周边市场10公里范围内相应食材原材料平均售价的100%(以漯河市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价格为基准);
4.6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拥有固定仓储场所、必要保鲜设施、配送车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
3.3提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承诺书;(附承诺书)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截图(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方式:邮箱获取。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该项目登记表、征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文件后则视为报名成功。待开标时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两份)以及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两份)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09月01日0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