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网区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围网区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30.3% 贷款 69.7%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为3146.56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9-02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局0691-8817743
备注: 1.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6-07-24;招标文件预公示发布时间:2026-08-26。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白老师
办公电话: 15812150414
招标代理机构: 中德高路科技(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柏楠
经办人: 柏楠
办公电话: 13238687781 移动电话: 1323868778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600764001001
标段名称: 围网区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9-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23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8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146.5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 (3)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人员培训及质保期间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国际商贸服务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种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承担范围须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不限专业)资格或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和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若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和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若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配备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若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绩要求: 无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2026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6年度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 3.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且在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若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2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5.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9-23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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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2026-09-01 16: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