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275001001 |
| 标段名称: | 雨露风电场项目I标段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0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
| 开标地点: | 南华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77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5.1采购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叶片、塔筒、轮毂、锚栓、风电机组自动灭火(消防)系统、免爬器、视频监控系统及电气二次保护控制装置等);负责箱变(含监控)设备采购;负责升压站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电缆、暖通照明、通信、电站智能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消防、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检测仪器仪表、对侧间隔等设备。负责上述采购设备的监造及运输工作。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风电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箱变(含监控)在风机点位平板车交货,对侧间隔设备在接入点站内交货。负责场外运输道路清障保通工作。
2.5.2 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进站道路土建、安装、电气接线(包含与外送线路连接)、调试及出具报告、试验(含涉网试验)、试运行及出具试运行报告、验收。负责场内绿化,永久的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负责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所有材料设备采供以及缺陷责任期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5.3场外运输道路清障保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外道路改扩建、桥梁涵洞加固、三线改迁、环水保等施工,改扩建范围内临时占地补偿(包括附着物补偿及用地补偿)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5.4配合并网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并网所需本标段的相关试验资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设备参数、电网验收意见、并网意见书(质监全套资料)等。
2.5.5负责提供设计所需本标段采购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等资料。
2.5.6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满足政府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2.5.7负责本标段建设期临时用地的租赁协议,并支付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赔偿、建设期临时占地补偿及恢复,负责因征地、施工引发的外部关系协调及费用。负责本标段所有试验检测、消缺、档案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2.5.8负责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临时场地(含风机、塔筒堆场或转运场、项目营地、加工厂、修理厂、仓库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5.9负责完成本标段消防设施、防雷等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2.5.10负责雨露风电场项目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消缺,240小时试运行等工作,全容量投产并网前电网最新要求的设备、系统等升级改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11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①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按照云南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全部试验进行)工作,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电网要求的涉网安全指标、调度运行管理等要求,中标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②负责本标段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相关协议签订及补偿,红线范围外用地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中标人需协调补偿到位,满足招标人后期长期使用需要。
③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雨露风电场项目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④负责涉及项目需要的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负责办理招标范围内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问题,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以满足大件的运输要求,设备运输及运输车辆需满足山地风电场运输要求,减少拖拽、牵引,中标人应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
2.5.12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消防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13负责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发生阻工、停工等情况的协调工作。
2.5.14配合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职业病等专项验收工作。
2.5.15配合招标人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中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
2.5.16负责解决本标段工程与其他工程的衔接问题。
2.5.17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及运输导致道路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2.5.18负责根据相关档案验收规范完成本标段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19负责本标段试验、检查测试、消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负责调试、240小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标段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风电场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和雨露乡交界处附近的山脊地带,场址主要涉及龙川镇和雨露乡,场址海拔在2000m~2200m。场址区域地势开阔,地形起伏不大,部分地表有略微隆起,属台地和丘陵地貌。场址区域内主要为灌木林地、草地、人工乔木林地及少量天然乔木林地。风电场位于楚雄州南华县沙桥镇北部,场址中心距沙桥镇、南华县直线距离分别约6km、18km。场址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其中G56高速公路、G320国道从场址西南面通过。从G56高速公路、G320国道公路有乡村公路通至场址,场址内分布有多条乡村公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须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4)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工程款挪用、挤占,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或联合监管银行)设立项目资金共管专用账户;所有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均拨付至该共管账户,账户资金支出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投标人须承诺完全遵守共管资金管理规定,不接受共管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2)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安全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2026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