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276001001 |
| 标段名称: | 雨露风电场项目Ⅱ标段(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0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9 08:30 |
| 开标地点: | 南华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05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勘察(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雨露风电场项目(包含风电场区、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对侧间隔)1:500地形图测绘、详细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编制;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内容费用。场内道路施工:负责进入场内道路改扩建、新建施工,场内场外道路的界定见本章2.4项“场外道路与场内道路分界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场内道路清表、开挖、回填、换填、挡土墙、涵管、排水沟、安全设施、永久道路指示牌、场内各类临时设施,防洪涝设施,护坡、弃土场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负责道路工程所需材料采供。确保道路满足大件运输条件,并负责配合场内道路大件运输牵引工作。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内容费用。负责本项目风电场区施工(除升压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风机吊装平台施工(含边坡治理)、风机基础施工、箱变基础施工;预应力锚栓施工、风机至箱变出线施工、防火封堵、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风机吊装及附件安装施工、箱变安装施工。负责除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主机、叶片、塔筒、轮毂、锚栓等)、箱变(含监控)、升压站材料设备外的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材料等采供(按本章2.4项“标段划分”规定)。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内容费用。负责本项目集电线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涉及的交叉跨越协调、土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验和调试等。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内容费用。负责220KV外送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路径协议、交叉跨越协调、外送线路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水保批复、林(草)地使用手续等合规性手续。负责办理并网手续(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四类附件,进行并网前验收、新投申请等),满足风电机组并网要求。负责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施工、调试、试验等。承担上述相关工作内容费用。本标段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临建设施(项目营地、加工厂、修理厂、仓库等)。负责完成本标段消防设施、防雷接地施工。负责完成本标段水环保工程:风电场场区(含风机平台、集电线路、新建及改扩建场内道路和弃土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边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负责签订本标段建设期临时用地的租赁协议,并支付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赔偿、建设期临时占地补偿及恢复,负责因征地、施工引发的外部关系协调及费用。负责本标段所有试验检测、消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中标人配合雨露风电场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消缺,风机、箱变安装调试,240小时试运行等。
2.5.2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①承包人负责办理220KV外送线路工程路径协议、交叉跨越协调、外送线路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水保批复、林(草)地使用手续等。办理并网手续(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四类附件、并网前验收、新投申请等),满足风电机组并网要求,发包人协助配合。其余合规性手续办理、备案、对侧间隔协调、项目验收等工作均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协助配合。超出红线范围用地由承包人负责。
②中标人负责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应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③中标人负责施工期间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治理及达标排放,承担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超标罚款及环保监测、垃圾清运处置等全部相关费用,并采取洒水降尘、降噪、废水处理等有效环保措施。
④中标人负责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发生阻工、停工等工作的协调。
⑤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及运输导致道路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2.5.3风机、塔筒、叶片、轮毂、机舱、箱变设备机位点平板车交货,中标人配合风机、箱变设备在本标段区域牵引运输,负责平台卸车、看管、吊装等。
2.5.4中标人应保证用于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5.5负责根据相关档案验收规范完成本标段档案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6负责本标段试验、检查测试、消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配合调试、240小时试运行及移交生产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南华县龙川镇和雨露乡交界处附近的山脊地带,场址主要涉及龙川镇和雨露乡,场址海拔在2000m~2200m。场址区域地势开阔,地形起伏不大,部分地表有略微隆起,属台地和丘陵地貌。场址区域内主要为灌木林地、草地、人工乔木林地及少量天然乔木林地。风电场位于楚雄州南华县沙桥镇北部,场址中心距沙桥镇、南华县直线距离分别约6km、18km。场址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其中G56高速公路、G320国道从场址西南面通过。从G56高速公路、G320国道有乡村公路通至场址,场址内分布有多条乡村公路。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不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须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4)为保证本工程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资金确实做到专款专用,承包人须设置共管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资金共管期限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时止。在此期间承包人无权单独对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提取及划转等操作,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托管、赠与等其他权利。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2025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
| 资质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不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须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4)为保证本工程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资金确实做到专款专用,承包人须设置共管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资金共管期限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时止。在此期间承包人无权单独对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提取及划转等操作,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托管、赠与等其他权利。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2025年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9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