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锅炉大项维修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发改备字【2026】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35.4801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35.480157万元。 建设规模:锅炉水冷壁管维修:2#锅炉水冷壁管更换维修、4#锅炉水冷壁管更换维修;锅炉省煤器更换:3#下级省煤器更换维修、4#下级省煤器更换维修;锅炉预热器更换:4#锅炉二次风空预器更换维修、5#空预器整体更换维修;锅炉砌筑大修及防磨喷涂:2-5#锅炉耐火材料维修、锅炉水冷壁喷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35.480157万元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5 自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合同额≥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①近3年是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二)拟派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执业资格;具有锅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合同额≥4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①近3年是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可以和企业业绩通用)】(三)其他(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为准);(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6 09:002026-09-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9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szj.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2、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向招标人: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树月;刁保伟、刘亚松,联系电话: 13373220967 ;0312-5915554、159339318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碑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990628

电子邮箱:gbdjsjxm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鑫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北街30号601 地址: 保定市翠园街723号高新区科技产业园A座卸货区4楼444室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刘树月

项目负责人: 刁保伟
电话:

13373220967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5915554、159339318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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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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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445097773@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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