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600262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
| 开标地点: | 鹤庆县一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122.79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设模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方案论证、图纸审查、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
(2)工程施工: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图预算、结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
(3)工程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
(4)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5)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中标单位不得由于项目实施内容调整而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鹤庆县所辖7个乡镇20个行政村,包括:草海镇板桥村、罗伟邑村、马厂村、母屯村、新民村、田屯村;黄坪镇新泉村、黄坪村、围子田村、姜寅村;金墩乡康福村、金锁村;龙开口镇中江村;松桂镇波罗村;西邑镇西邑村、七坪村;辛屯镇南河村、辛屯村、连义村、大登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以数字电文形式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或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能体现项目规模及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或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能体现项目规模及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主要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作为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能体现项目规模、类型及项目经理姓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附件1《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派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拟派所有人员均须在施工现场驻点。
(5)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详见附件2《设计人员配备表》,拟派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其中须拟派施工现场驻点设计代表1人。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作为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能体现项目规模、类型及项目经理姓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或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能体现项目规模及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含在建或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并能体现项目规模及类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28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