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产水泵、CIP泵、外循环泵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T-CG-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产水泵、CIP泵、外循环泵等物资采购项目己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水业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产水泵18台、CIP泵4台、外循环水泵2台的生产或采购、质量检验、包装、
运输、装卸、交货至来购人指定地点,以及配套控制箱、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售后
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产水泵、CIP泵、外循环泵等物资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产水泵、CIP泵、外循环泵等物资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当
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检测设备、技术人员及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经营范围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合泵类设各制造或销售、机电设备生产或
销售、给排水设备制造或销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2.生产或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经销商,具备与本
项目来购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能力或供货保障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出具的所投同类泵类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至少1份。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泵
类设备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8日15时30分到2026年09月15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11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