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C-19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柜安装项目,本项目最多入围2家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食品集团商贸有限公司智能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关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首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旦大法律纠纷等事项且提供无违法、违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重大法律纠纷等事项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
4.2026年至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肤证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照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要求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E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09时3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