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于】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及零星材料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ZJBJ-2026-021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及零星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室外工程及零星材料采购工程量清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及零星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翔高新区柳林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及零星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应包括:需包含本次采购产品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段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投标(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任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证明资料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0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