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3日08时00分到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比选人为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段运用库智慧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3比选范围:本项目改造运用库库顶灯、平台灯、地沟灯,按需优化灯具配置,更换全部 库顶灯(≤420盏)及半数平台灯为智慧物联网灯具,改造地沟灯控制回路并整修线路隐患, 配套采购材料、拆装调试灯具,详见用户需求书。

1.4合同期限:自进场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维保期结束之日止(工期12个月,维保期8+N 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比选申请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3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项 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出具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下设项目部印章、部门及车间印章等其他印章 的为无效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2026年1 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是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不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4申请人拟投入安装调试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5人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至少5 人持有高处作业证,至少1人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2.5信用情况: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比选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查诲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法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法人)情况的查询记录,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比选申请。

2.6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限制状态;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比选申请。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2.9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均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 申请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场所灯具供货、安 装或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日11时00 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