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交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D202608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招标条件本交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2.897882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001)交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装修工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交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5.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警示(全行级、辽宁省行级)、禁用(全行级、辽宁省行级)名单(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10.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提供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2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8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