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H-2026CS-080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ZH-2026CS-0806
2.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
5.采购需求: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安检服务项目,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
措施进行: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邮箱)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