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游泳馆维护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游泳馆维护提升工程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隆数政投资备〔2026〕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隆化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2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08.43611万元。 建设地点:隆化县安洲街道下洼子村五一广场游泳馆。 建设规模:对馆内进行建筑结构加固,拆除原有约3037平方米屋架,重新设计并安装屋架及150厚夹芯板屋面,同步提高屋面排水坡度;因结构梁柱加固破坏冷热桥部位原有保温,拆除该部位原有外保温板,重新粘贴A级岩棉保温板;东侧增设3个防寒门斗、西侧1个防寒门斗,封堵部分外窗(其中一二层共20个,南北侧游泳馆部分一二层两侧共32个),对未封堵的约20个一二层外窗予以拆除,更换为70系列PA断桥铝金窗(规格为6mm+12A+6mm+12A+6mm);更换室内及泳池2572.84平方米地砖、5000平方米室外人行道地砖及约2000平方米室内墙板。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08.43611万元。 2.3计划工期:234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 2.5其他: /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不分等级)。(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③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 ①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5 17:002026-09-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www.longhuajyzx.cn/lh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9-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www.longhuajyzx.cn/lh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www.longhuajyzx.cn/lhggzy/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隆化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那卓然、武胜楠 ,联系电话:0311-8607606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4-7065230

电子邮箱:467906308@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化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财政局办公楼5楼505室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万象城A座30层3007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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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那卓然

项目负责人:付锡义/武胜楠
电话:

15133875621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8607606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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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hgkzcgl@163.com

电子邮件:zyzb2002@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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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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