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意 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 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 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以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 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 在本单位缴纳)。
3.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 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本公告规定的 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 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 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用电服务费单价:0.4元/度
序号包号包名称预算金额(元)
1豫通力招【2026】第151号郑州技师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由一家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运营商负责全额投资、建设、运维、管 理,在郑州技师学院三个校区指定地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附属设施并负责
日常维护和运营。(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成交人全额投资,学校无前期投入与运营成本;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符合《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设备材料合格;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5.6建设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
5.7运营期限:充电设施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8合作模式:独立建设经营的合作模式,合作期内学院负责协调场地并确保场 地长期稳定使用,合作企业负责投融资、规划建设本项目涉及全部充电设施设 备,并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内合作单位通过提供电动汽 车充电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营期限。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结束前根据采购人要求时 限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办理产权交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无条件、无偿在运 营期满将本项目全部固定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下移交给采购人。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意
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 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 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以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 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 在本单位缴纳)。
3.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 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 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评标开始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本公告规定的
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26 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盖公章扫描件一套。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