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鄂州市勘测院钻探(劳务)服务外包遴选项月意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L26-09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勘测院钻探(劳务)服务外包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勘测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鄂州市勘测院钻探(劳务)服务外包遴选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勘测院钻探(劳务)服务外包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勘测院钻探(劳务)服务外包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鄂州财采发(2023)260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鄂州财函(2024)14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需要以下材料获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4)采购 文件获取登记表;(5)采购文件编制服务费:500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261973833
E-mail:liug6668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