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H地块综合医院首期用地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4-440113-04-01-77253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H地块综合医院首期用地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H地块综合医院首期用地EPC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番禺区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H地块综合医院首期用地E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私营投资,外商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为番禺区里仁洞村更新改造项目自编号H地块综合医院项目设计、施工,占地约面积75,673.96㎡,总建筑面积约103,000.00㎡,5栋,包括1栋4层医技楼、1栋5层住院楼、1栋4层门诊楼、1栋4层行政楼、1栋3层感染楼等。 | ||
| 招标内容 | (1)招标内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范围如下: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内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报价明细表中的专项设计、概算编制(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编制)、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完成施工深化图纸的确认并加盖审核章、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完成竣工图编制和出图(含验收通过)等、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配合工作,工程质量保修等,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投资控制、包结算、包力争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合同约定需购买的保险、负责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及赔偿等善后工作、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 具体承包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 2、施工工期:913日历天,计划2026年9月30日开工,2029年3月30日竣工备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679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国内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应以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除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外,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2026年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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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9-03 12:45: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4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24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9-24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里溪大道4号102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91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锐、钟铭 | 联系电话 | 020-8360227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越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62915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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