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霸州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霸州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霸发改投资[2026]2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霸州市煎茶铺镇,涵盖东一街、东二街、东三街、郝青口村、济悯庄村、南庄头村、前两间村、田青口村、王青口村、元里街10个行政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2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895.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智能玻璃温室8984平方米、日光温室25992平方米、冷库5487平方米、分拣赋码中心2970平方米、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1737.02平方米、薄膜连栋温室10004平方米、产地仓7938平方米、改造品牌展销中心1746.66平方米、数字乡村治理平台软硬件建设、改造乡村振兴新农人培育基地3062.08平方米、邻里综合服务中心3375.90平方米、道路硬化及便道33.2万平方米、路灯2220套、坑塘治理2个、公厕6座共225.78平方米、垃圾收集点57个、污水管网45113米、污水处理扩容600立方米/日、村民活动广场760平方米、给水管网1343米、绿化12600平方米、邻里便民市场3372.57平方米等建设内容

3)计划工期:15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0月1日,其中设计周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为14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河北省霸州市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近五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的农业农村类信息化项目。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3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9  08:30  2026-09-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7.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266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316-7285833。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蒋世伟,联系电话:0311-69052002。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财务股

电话:0316-7111558

电子邮箱:bzsts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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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人:霸州市农业农村局

   址:河北省霸州市迎宾大厦5楼

 

   编:065700

人:赵先生

   话:0316-7111538 

   真:/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12层

   编:050000

项目负责人鲁健

   话:0311-69052002

   真:/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址:http://www.ruihepm.com

开户银行:/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