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团结二区向东50米有间茶舍院内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BD-ZC-2026-014
项目名称: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981.3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2025年第六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项目勉县长沟河镇两河口村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无在建工程。(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以上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团结二区向东50米有间茶舍院内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团结二区向东50米有间茶舍院内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团结二区向东50米有间茶舍院内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水利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和平路56号
联系方式:0916-321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舟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
联系方式:0916-881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露
电话:0916-8810098
陕西方舟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