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审审批[2026]00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87.9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地下供水管线改造工程。主要对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5个镇7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提升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256.58千米,管径为dn20-dn160,管道材质为PE100聚乙烯给水管材,更换水表共计约20183具。其中村内管网及水表等供水设施改造更新8处,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219千米,更换水表共计约2864具;村内部分供水表井更换及井内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63处,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37.58千米,更换水表共计约17319具,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包含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内共计71处)。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勘察部分工程测量:
本次大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涉及大厂镇、陈府镇、夏垫镇、祁各庄镇、邵府镇5个乡镇,共计71个村庄。其中8个村庄实施管网设施整体改造,63个村庄实施管网设施局部改造。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工作需求,测量工作主要包含控制测量、地形图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等内容。现阶段主要测绘内容:完成剩余63个村庄管网设施局部改造测量;开展8个村庄的控制测量、地形图修测及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工作。
2.2.2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
本次勘察工作涉及的村庄共8个,工程采取拉管工艺。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0.861376万元
勘察(工程测量):45.876168万元
勘察(岩土):94.985208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435个日历天,从2026年10月23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不提供。
3.5类似工程业绩:不提供。
3.6勘察设备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等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并满足本项目需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8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三)其他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信息为准)。
3.10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10月8日17时3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121.29.49.134:18000/#/myHome/index?redirect=/¶ms={}、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886066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8930152
电子邮箱: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4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5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9.5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8836057。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北路30号、华安北路89号;联系人:安丽维,联系电话:0316-8950383,电子邮箱:15133625672@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项目负责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8860668;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8860668,电子邮箱:lfhcxh@126.com。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