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乡县董岭乡150MW/600MWh独立储能一号电站及配套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J-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乡县董岭乡150MW/600MWh独立储能一号电站及配套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000万元,招标人为东乡县红柳聚能 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项目选址范围和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区域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本项目 规划储能装机容量为150MW/600MWh,本期一次建成。项目总用地面积3.0602公顷合45.95亩(含升压站储能),拟采用1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工程同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乡县董岭乡150MW/600MWh独立储能一号电站及配套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乡县董岭乡150MW/600MWh独立储能一号电站及配套送出工程EPC总承包)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 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 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单位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满足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 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经理要求:

(1)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

本项目人员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5.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 招标人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 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到2026年07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 本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