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水处理及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66OSCCYNO6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水处理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500万元,招标人为云南解 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套每小时200立方米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 两级AO工艺;一套每小时540立方米回用水站,处理工艺为双膜法+深度处理;10kV污水
变电所、10kV回用水变电所及配套电气、消防、环保、安全、职卫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水处理及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水处理及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石油化工行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使用 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省内注册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标注使用用途且使用 用途,且使用用途与本项目投标相关,否则无效)。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境内业绩: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或投运时 间为准,任意时间满足要求即可:境外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投运时间均需满足要求)类似 规模EPC总承包业绩或项目设计业绩(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两 类水处理装置实施内容:
(1)煤焦化或煤化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不小于每小时100立方米。
(2)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不小于每小时300立方米。
两类装置业绩可包含在同一份合同内,也可分别在不同合同内。
注:
(1)境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及投运证明文件(如有)为准。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
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最后的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投运证明文件须 为项目最终用户(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投运证明材料可以为装置性能考核
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装置正式投运/投产业主证明、业主履约回访合格证明,任选其一即
可;投运证明材料须体现标注项目名称、装置规模、污水处理或回用水处理工艺、投运时间: 业绩证明材料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为无效材料:时间认定:以业绩合同签订 时间或投运时间为准,任意时间满足要求即可。
(2)境外业绩:业绩以有效中文版合同文件及有效中文版投运证明文件为准。合同至少提
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最后的签字页等扫描件。投运证明文 件自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的为无效材料:境外业绩时间认定:合同签订时间及 投运时间均需满足要求为准。
(3)一份合同里多套装置视为一个业绩。每份合同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按相应顺序排版。
(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 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如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导致投标被拒;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须提供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4.人员要求: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机电工程或石油
化工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曾经担
任过污水处理或回用水处理装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总承包项目任职, 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项目经
理的承诺书。
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水污染防 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曾经担任过污水处理或回用水处理装置的EPC总承 包项目的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不更 换设计负责人承诺书。
4.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曾 经担任过污水处理或回用水处理装置的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经理在建 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项 目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以有效证明文件或 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对应人员姓名、担任职务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 可。
(2)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 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 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4安全员资格条件:拟派往本项目的安全员具备类似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经验,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未经招标人同意,安全员不 得更换,需提供不更换安全员承诺书。
4.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且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拟任本 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余各专业负责人 和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劳动 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5.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3年~2025年度(若投标截止时2025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出具的,则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 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财务真实性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至少包括财务基本状况)。
注:审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 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签章。
6.2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 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签章。
6.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 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完整内容或相关查询截 图,其余网站提供的须提供查询截图;须提供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签章。查询 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其他要求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7.3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 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应处罚,须提供承诺书。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4日18时00分到2026年08月01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邮-箱:zbzx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