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一2027年迁改项目工程施工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LFJ【招】26第00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招标条件
项目需求单位为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 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福建省充电设施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一2027年迁改项目工程施工框架采购项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招标范围
(1)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 福建省内充电站开展专业的充电站及附属设施迁改工作,(1)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原有充电场站的充电设备、供配电设备、电缆线路、视频监控、场站标识牌 、车挡、车位线车位线等充电站附属设施的拆除工作及场地恢复、垃圾清运等 工作,并妥善处理拆除后的物资保管,运输,邮寄等工作;
(2)完成拆除后可 利旧设备及附属设施在新场地的利旧安装、调试工作;
(3)完成新增补设备及 材料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完成不可用设备、材料的退库工作;配合完成项目销 户、业扩报装等工作。完成在具体工作实施前必须办理相关的入场手续及详细 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规模、工程地理位置、邻近建筑 物情况、地下管线、地下电缆、土质、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足以影响 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情况,并对上述内容负责。
(4)实际项目规模 及工程内容以具体项目的施工图为准。
(2)含税预估金额:300万元。
(3)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被纳 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 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 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 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 务 院 令第777号),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 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 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 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 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 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 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 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其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 围包含三级(10kV以下)及以上承装、承试。
(2)业绩要求
①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0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电 力或充换电站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应取得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2)项目部安全员:
①专职。
②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从 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③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
④人员属性:正式员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 7月27日至2026年8月1日23:59前报名并获取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不提 供纸质招标文件。
电子报名: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表(可编辑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报名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8日上 午09:00。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注:邮件发送(项目简称+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