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杏湖产业园产业临时设施配套项目绿化养护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04-02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杏湖产业园产业临时设施配套项目绿化养护劳务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山路灌木修整、杂草清除约9515m2,乔木修剪约825株,绿化垃圾装车运输 消纳约2252m3;南浦路灌木修整、杂草清除约9880m2,乔木修剪约1465株,绿化垃圾装车 运输消纳约2947m3。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范围内,道路西起南浦路,东至江山 路。分包合同估算份:254908.7元/人民币。计划工期:20日历天。招标范围:杏湖产业园 产业临时设施配套项目南浦路、江山路范围内的乔木修剪、灌木修整、杂草清理、人行道清 理及垃圾外运消纳施工等绿化养护劳务分包工程的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施工和配合其他专 业分包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修复 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杏湖产业园产业临时设施配套项目绿化养护劳务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杏湖产业园产业临时设施配套项目绿化养护劳务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审计报告首页、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无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审计报告首 页、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 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 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6年3月 至2026年5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 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 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 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项目负责人业绩:/

7、其他要求:/

8、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 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 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格式详见招 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 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 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③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等文件规定,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及项目经理 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异常或资质预警)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及项目经理 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 服务门户”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 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 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 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 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03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1)投标人现场领购的,由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资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1)采用邮寄形式领购的,投标人应准备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 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招 标文件领取表(发邮件获取,邮件中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④《缴纳标书 款凭证》一并发送至我司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简称+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