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抚松新城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平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抚松新城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平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抚松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松新城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平行检测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对抚松新城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平行检测服务项目提供平行检测;

2.3 折扣系数范围投标报价要求:0.3≤折扣系数≤0.5;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

2.5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T223-202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等现行水利检测试验标准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检测资料完成归档、缺陷责任期届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免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zbcgwang@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850093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