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商选聘公告
(招标编号:京建友闽招字[2026]第2624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商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不超20亿元CMBS、不超20亿元应收账款ABS、不超20亿元应付账款ABS全流程承销,含立项尽调、申报编制、交易所反馈答复、推介簿记发行、存续 跟踪、协助对接保理/外部增信等配套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商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商选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国内注册设立;
2.投标人(仅指投标人自身,不含其分支机构或总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声明函。(“重大 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3.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3.2如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由投标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具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视为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与该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证明文件(须体现全资或控股关系,譬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图);
(2)该子公司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该子公司公章),且业务范围包含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3)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函,承诺:①如该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将 促使该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相关协议,并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及框架协 议项下计划管理人的全部义务;②就该子公司履行计划管理人义务的全部行为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如该子公司丧失相关资质、控股关系发生变化,或 招标人有合理理由认定其不具备履职能力的,按招标人要求另行确定计划管理 人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本次框架评审质量评审得分排名第1的入围机构,自动确定为本项目后续各期资 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计划管理人。
3.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本框架协议项下厦门火炬集团申报发行的全部CMBS、应
收账款ABS、应付账款ABS等资产证券化产品,任一单期发行过程中如投资者有 效认购不足当期发行规模,被选定为当期承销机构的入围机构(含担任计划管 理人的入围机构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须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簿记利率区间 内按照承销协议约定,无条件认购当期全部未认购份额,承担余额包销义务, 无免责条款。投标人未提交书面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 以及授权人代表授权书),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京建友闽招字[2026]第2624号
2.项目名称: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商选聘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质量优先法)
4.最高限价:年化承销费率(含管理费率和销售费率),含税:0.15%/ 年;报价高于限价,该投标直接否决;报价仅作门槛,不计入评审分值。
5.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采购需求:不超20亿元CMBS、不超20亿元应收账款ABS、不超20亿元应付账款
ABS全流程承销,含立项尽调、申报编制、交易所反馈答复、推介簿记发行、存 续跟踪、协助对接保理/外部增信等配套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适用两层服务期限:1)框架合作有效期:框架协议签 订之日起24个月,有效期内甲方可发起多期发行选聘;
2)单项目完整服务期:针对每一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承销服务持续至该 期全部本息兑付、存续信息披露、监管收尾全部办结,不受24个月框架期限约 束。
8.入围单位数量:入围上限4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告知联系人。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