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旭阳热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G2026-081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旭阳热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2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旭阳热力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旭阳热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内容 为: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旭阳热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旭阳热力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本体及配套设备维保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 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纳税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

7.维保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如工业锅炉司炉证、锅炉水处理操作证;焊接与 热切割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证等),维保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供应商提 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7日16时00分

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