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原能发扶余一号70万千瓦风电项目劳务分包二十四一二十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松原能发扶余一号70万千瓦风电项目劳务分包(二十四一二十八标段)招标人为吉林省溪 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能发扶余一号70万千瓦风电项目劳务分包(二十四一二十八标段)。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共计五个标段,二十四标段:N8号线:N16、N17、N22风机;二十五标段:N9号线:N15、N14、N13风机;二十六标段:N10号线N11、N33、N12风机;二十七标段:N11号线:N8、N10、N6风机;二十八标段:N12号线:N32、N31、N1风机;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陶赖昭镇、肖家乡。

2.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99(采购预算二十四标段:5586953.37元;二十五标段:5707203.49元;二十六标段:5707203.49元;二十七标段:5586027.80元;二十八标段:5736990.13元)。

2.5招标范围:包含施工便道、永久性场内道路、路基土方作业、路面基层作业、附属设施 作业、风机基础及附属工程、临建、环水保及文明施工等劳务作业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合同条款。

2.6计划工期:2026年9月14日-2027年10月30日,施工工期:411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 质(资质证书的有效规定根据供应商注册地相关文件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起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 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贵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在松原能发扶余一号70万千瓦风电项目劳务分包项目中,允许兼投兼中。但一家单位 参与多标段投标的,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不得重复。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 0105 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