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ZB(2026)049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具体详见公告内容,招标
人为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选择一家具备企业年金法人受托资格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为洛阳龙门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的受托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B(2026)049号
2.项目名称:洛阳龙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机构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按照总人数79人计算,三年缴纳总预算金额约197.4万元(此预算控制
金额是基于三个年度的管理费及年金基数总和而得出的参考数值,每年度年金基数根据实际
在岗正式员工人数及社保基数调整,最终费用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受托管理费费率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年,账户管理费
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
供应商须同时对上述两项费用分别报价,且均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依据《企业
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选择一家具备企业年金法人受托资格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为洛阳龙门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的受托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
分支机构(分公司)须获得总部(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若为分
支机构投标,须由其总公司持有上述证书。证书须载明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1)企业
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资格;(2)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
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
商据实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原件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果供应商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弄虚
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以骗取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见磋商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
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邮箱报名。报名资料内容: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
托代理人报名: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扫描件(附联系方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供应商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发送邮件时标题统
一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将报名表及文件费用缴纳账
户信息发送至所留邮箱,按规定缴纳文件费后,通过所留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发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后电话联系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