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CGZL-2026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0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清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 证券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公司债主承销商及服务资质须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七、其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2.其他事宜:①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