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2026年浦北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张黄镇、寨圩镇)勘察设计服务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587001

三、事项及内容

(一)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事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柒仟元整(¥1047000.00),投标有效费率:投标费率≤100%。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计算暂估合同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澄清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100%”,现澄清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100%”。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投标费率<100%”,现澄清更正为:“(1)本项目的有效报价费率为:投标费率≤100%”。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1.1“……费用的计取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及相关规定执行”,现澄清更正为:“……以上费用计取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及《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浦政办发〔202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2发包人要求1.12.1“……费用的计取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及相关规定执行”,现澄清更正为:“……以上费用计取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及《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浦政办发〔202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唯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8月26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