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6-ZC-071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包,每包拟择优选 取2家中标人,各包招标内容分别为:第一包:为采购人提供鲜肉、调料、冻品、蛋类、面 制品、杂粮等配送服务;第二包:为采购人提供蔬菜、水果、鲜豆制品等配送服务;第三包: 为采购人提供预包装食品配送服务;本项目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002)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 材配送服务项目;(003)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
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含:散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
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含:散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3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
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 预包装食品销售)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1.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