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人 河南莘川新能电力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 莘川新能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
2.项目编号:ZHZ]-SMX-[2026]第008号
3.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风电162MW(一期90MW+二期72MW)、光伏60MW/78MWp及配电网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风电90MW,新建110kV风电场升压站一座;新建110KV变电站(特色产业园变)一座,变电站内配套建设30MW/60MWh电化学储能;新建110kV风电场升压站至特色产业园变110KV送出线路约30km(线路长度暂定,以施工图为准);新建光伏60MW/78MWp,新建110kV光伏升压站一座;新建110kV光伏升压站至特色产业园变110KV送出线路约15km(线路长度暂定,以施工图为准);新建特色产业园变至中原矿业变110KV送出线路约15km(线路长度暂定,以施工图为准);新建特色产业园变至国网220kV卢氏变110KV 2回110kV送出线路约50km(线路长度暂定,以施工图为准);新建鸡湾抽蓄电站、石墙根水电站、曲里水电站各1回35kV线路接入110kV特色产业园变;新建35kV变电站、10kV开关站及35kV、10kV线路若干(以施工图为准),与110KV变电站(特色产业园变)共同组成配电网工程。二期建设内容为:新建风电72MW;新建110风电场升压站一座;配套20MW/60MWh电化学储能;新建风电场升压站至特色产业园变110KV送出线路约30km(线路长度暂定,以施工图为准)。最终接入方案根据接入系统专题报告及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依据招标文件,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
(1)详堪及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可研修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总图运输、工艺安装、土建结构、电气设 备、仪表通信、安全、环保、职业病、消防、水保等)、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包含构成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等工作;上述设备的催交、运 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的管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施工:包含该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所有安装工程;工程各阶段验收、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 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单体调试、分步试运行、整体调试、试验、检测(无损检测除外)、涉网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所有 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4)征地:投标人负责对外协调项目临时征地、流转租地、拆迁与补偿款费用签认及支付,负责复垦工作;投标人协助招 标人办理永久征地手续工作。
(5)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提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器等工 程和临时仓库、办公、生活等,现此工程量委托承包方完成。
(6)其他:承包人负责提供发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技术规格书,配合、协助起草发包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过程中 的技术协议、负责技术交底等工作;承包人负责地方政府部门建审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征占及补偿、过路(包括高铁、高速、国 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道路)通过权审批办理及补偿(包括且不限于占用补偿费、安全技术服务费、安全监管费、安全风险抵押金等)、过河通过权审批办理及补偿(包括且不限于占用补偿费、生态修复保证金、第三方评估费用等)、林木砍伐手续办理及和树木砍伐施工挖根及补偿等相关费用、移坟补偿等;集电线路流转租地办理及补偿。其中,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临时用地复垦、穿越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人员培训等工作,配合及接受内外部检查及问题整改、内外部专项验收、中交验收、投产试运行、工程保修;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含档案验收)、工程移交等;承包人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其他按照建设内容、程序满足项目投产、运行应由承包人完成或辅助完成的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标方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包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 保护、工程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
(具体工作范围及其他招标事项见本项目合同文本。)
5.招标控制价:195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质量要求:
8.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8.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9.计划工期:一期18个月,二期24个月,从监理方发出开工令载明的日期起算;
10.安全控制目标:零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设计单位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工程总承包管控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EPC总承包管理要 求(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设计能力承诺函)
2.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住建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监管局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工程总承包管控能力,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EPC总承包管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设计能力承诺函)
3)拟派人员要求:
(1)拟投入该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或建筑)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 证、无在建承诺书、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2)拟派技术负责人需要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依法缴纳 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场区及升压站);
(2)投标人近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个配网工程或送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注:1.联合体的资格业绩,必须由协议分工对应的单位提供;分工做施工,施工业绩由施工成员提供;分工做设计,设计业 绩由设计成员提供。
2.提供相关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规模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1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
5.2投标人需提供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3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5.1、5.2、5.3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 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 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本项目接受设计单位投标、施工单位投标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 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不超过1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4)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 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于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
3.获取招标文件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要求、资质要求、拟派人员要求
(3)报名须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五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 件),资格项审查以评标专家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
3.递交形式:
(1)缴纳方式:(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电汇/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款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2、银行保函: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且必须为支行以上(含支行),银行保函种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 付保函(无条件保函)。
注:开标阶段招标人有权现场致电出函银行核验保函真实性,无法核验、信息不一致的,直接认定未提交合格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
3.评标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
八、其他事项
8.1.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审部分:资格评审以投标文件为准,其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详细评审部分:详细评审部分按照综合评估法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信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部分 时,以投标单位自行制作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 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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