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宜昌明珠磷化5G智慧矿区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一仓屋垭矿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JK-2026-0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宜昌明珠磷化5G智慧矿区产业园配套建设项日-仓屋垭矿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位于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仓结构。(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消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宜昌明珠磷化5G智慧矿区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仓屋址矿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矿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董家河村宜昌明珠磷化5G智慧矿区产业园配套建设项日—仓屋垭矿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日(矿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注须同时具有机械CI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I、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日的施工项日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复印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该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
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 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 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 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 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
注:发送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至邮箱。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